在疫情的影響之下,「數位轉型」與「元宇宙」大概是最近兩年最重要的關鍵字,前者有著不得不如此的消極味道,後者充滿了正面積極的淘金感,兩者都推動了數位虛擬與實體現實的快速整合。
我們如何理解元宇宙這樣的未來?品牌端、創投端,遊戲端,各方都看到了敞開的機會之門,也有各自的分析和解讀。但不得不說,從投資的商機,到科技巨頭的FOMO和更迭,到我們一般老百姓的階級流動,元宇宙時代將會開啟無數的機會。畢竟,每一次的「科技創新」帶來的影響,幾乎都是程度不一的破壞與資源的重新分配與整合。
無用階級的誕生
關於人類被AI人工智慧取代的未來,相信大家已經聽過不少這樣的悲觀論點,其中也不乏發人深省的深入觀點,比如《簡史三部曲》作者以色列歷史學家哈拉瑞(Yuval Noah Harari)。
哈拉瑞在《人類大歷史》中試圖回答「人類相較於其他動物的獨特之處為何?」的大哉問,他認為人類之所以優於動物,就在於能靈活且大規模的合作,而前提建立在我們的想像力 — — 集體相信虛構事物的存在。在TED Talk上,哈拉瑞以螞蟻與大猩猩舉例,說螞蟻能夠大規模的合作,但不夠靈活;大猩猩能夠靈活的合作,但規模不夠大。唯有能夠相信虛構現實的人類,能以此為基礎,使得靈活且大規模的合作成為可能。在此觀點之下,我們出生的國家也好、每天上班的公司也罷,全都是信任(或信仰)虛構事物的展現,使得超越個體的複雜社會能夠運作。
因此,集體力量造就了科技文明,而哈拉瑞也擔心,人類建立出的數據、演算法,以及人工智慧,或許會造成一大批「無用階級」(useless class),而富人則會利用科技讓肉體超越自然人體限制,前所未有的貧富差距會將人類劃分成不同的物種,這是未來人類得面對的最大問題。智人的終結或是類似的「後人類世」必定降臨嗎?身為科技樂觀主義的信仰者,在元宇宙浪潮下,我是抱持著「或許吧,但時間還沒到」的信念。
創作者經濟的進化
後浪潮先前的幾篇文章中,我們曾深入淺出地聊了幾次元宇宙這個話題。VR資深老將托尼·帕里西(Tony Parisi)提出的〈Metaverse的七大法則〉中第二條認為:「元宇宙屬於每個人。」而〈Metaverse不新鮮,新鮮的是絕望鄉變成了美麗新世界〉文章中,我的結論是元宇宙會是一個全然由社群及用戶主導的世界。這究竟是什麼意思?來,讓我們聊聊「創作者經濟」(creator economy)。
在過去的世界,成為創作者的門檻很高。被唱片公司看上你才能當歌手,稿子被出版社喜歡才有機會當作家,想進演藝圈?電視台和綜藝節目就只有那幾個。這樣的卡位窘境在網路出現後扭轉了。
Blog、Myspace、YouTube等平台的出現,讓使用者只要你想就可以成為創作者,「使用者生成內容」(UGC, User Generated Content)的模式出現後,以數據衡量影響力造就出網紅(influencer)這個新財富階級。網紅的收入,不外乎品牌業配和平台廣告伴隨的流量分潤,這個階段,我們姑且稱之為「第一波創作者經濟」。
第一波創作者經濟的財富密碼是品牌和廣告,第二波則是使用者和粉絲。會有這樣的轉變,是由於單以數據(流量/粉絲數)來衡量收入,只會造成創作者大者恆大;另外,為了符合市場口味,於是市面上充斥著單一取向的作品,惡性循環之下,注重品質作品的「訂閱制」(這也是許多傳統媒體的轉型方向)和「群眾募資」出現了。再者,創作者從支持你的粉絲手上拿錢,不但更有獨立性,也能透過直播和抖內等互動形式,創造出社群黏著度更高的「第二波創作者經濟」。
我們可以從第一波發展到第二波發現一個清楚的脈絡,那就是創作者與粉絲的「社群化」。「第三波創作者經濟」是什麼?其實在近期火紅的NFT交易市場已見雛形。我們看到,使用者透過競標為NFT創造新價值,而更高的價值也提供社群更高的信仰,而使用者透過參與成為「收藏者」,這正是第三波創作者經濟為這個時代開出的新職缺,這也意味著,創作者已不純然是作品的擁有者,真正賦與作品價值的是粉絲的參與,不僅是交易所平台得到利益,藝術家與收藏家也成為新的財富階級。這樣的第三波創作者經濟,同樣會發生在由區塊鏈NFT與虛擬實境3D網頁匯流而成的元宇宙之中。
在元宇宙,消費者與創作者的比例大概仍會遵守80/20法則,但兩者的界線會逐漸消弭,創作者與愛好者的社群會轉變為一間公司。你可以想像,阿米(A.R.M.Y)不僅只作為BTS的軍隊,阿米也加入了BTS作品的價值創造體系,這讓BTS不只是一個偶像團體,而是一間企業。
生產力的元宇宙
元宇宙與遊戲的差別,就在於虛實整合。因此,HTC的VIVE Sync、Microsoft的Mesh for Microsoft Teams、Meta的Horizon Workrooms,都是瞄準了工作會議解決方案。至於元宇宙中的遊戲或娛樂,也必定建立在價值生產之上。以最近當紅的P2E(Play to earn)遊戲Axie Infinty為借鏡,你要進入遊戲,就要先花錢買寵物,沒錢的話,你也可以去當打工仔,租別人的寵物來賺錢。負面來看,是「把遊戲當工作」,正面來看,是「玩遊戲也能當工作」。
我相信,元宇宙也同樣會建立在這樣的邏輯之上。Metaverse能創造新的機會,構成新的價值體系,它某種程度擁有遊戲「讓你成為任何你想成為的人」的特性,只是元宇宙絕對不是讓你「逃離現實」的出口,因為一切都建立在生產力與創造價值的基礎,這才符合第三波創作者經濟的邏輯。會是悲觀的數位佃農,或是樂觀的階級翻轉,視角的不同,也造就了觀點的不同。
不曉得吃瓜的觀眾、人生online的玩家,以及各位創作者,你們準備好進入網際網路的後繼者,這個號稱是「最終平台」的元宇宙時代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