葛萊美獎大方為AI開了一扇窗,唯一的限制是「不會頒獎給機器人」

近來,作家、畫家、音樂人……等創作者或多或少都受到了AI浪潮的衝擊。有趣的是,創作人也不是逢AI必反,不同類型的創作者對AI的接受程度也有所不同。在音樂領域,不管是AI孫燕姿還是AI統神,甚至前陣子傳出的大消息——保羅麥卡尼正在用AI重新整理約翰藍儂在70年代留下的demo,並預計發行披頭四的「新歌」,這些都顯示出AI和音樂正在產生碰撞與結合。

聽聽Beatles的最後一場公開演出。

不過,音樂界固然擁抱AI,但AI也需要一定的限制。因此,葛萊美獎的錄音學院(Recording Academy)最近公布了與AI相關的規定:

「葛萊美獎表彰創意的卓越。只有人類創作者有資格被提名、被考慮、或贏得葛萊美獎。沒有人類創作的作品在任何類別中都沒有資格。含有AI素材(即透過人工智慧生成的素材)的作品,在適用的類別中有資格;但是:(1)提交作品中的人類創作部分必須有意義且超過最低限度;(2)此人類創作部分必須與所提交作品所屬類別有關(例如,如果作品在歌曲創作類別中提交,那麼在音樂和/或歌詞方面必須有具有意義且超過最低限度的人類創作;如果作品在表演類別中提交,那麼在表演方面必須有具有意義且超過最低限度的人類創作);以及(3)對於作品中包含的任何AI素材,其作者在涉及該AI素材部分的貢獻方面,不具有被提名或葛萊美獎獲獎資格。最低限度被定義為缺乏重要性或價值,非常微不足道,以至於可以忽略不計。」

到底能不能使用AI音樂創作呢?這個規定可能對非法律專業的人來說不太容易理解。葛萊美獎的錄音學院執行長哈維梅森(Harvey Mason Jr.)特別出來解釋:

「我們的本意是允許提交使用AI創作的素材,」梅森解釋道。「但是,只有人類創作的部分才有資格被考慮或獲獎。所以,如果一首歌使用AI創作了歌詞和旋律,那就不符合『作曲獎』的標準。但如果一首歌是由人類創作的,然後使用AI進行聲音建模、創造新聲音或使用其他人的聲音,那這首歌的創作和歌詞部分仍然具備獲獎的資格,只是表演部分不合資格。」

所以,AI孫燕姿和AI統神自然就不符資格了。那初音未來呢?畢竟歌是由非人類語音演唱的,當然不具備「演出獎」資格,但由於是人類創作詞曲,依然擁有「作曲獎」的條件。另外,規定中用了法律用語「最低限度」(di minimus),究竟如何判定人類對作品的貢獻超過「最低限度」?這就為AI生成內容開了一扇窗了。

「只要人類的參與程度有超過最低限度,就具有被提名的資格。」梅森舉例,「比方一首饒舌歌的其中八小節是由AI演唱,其他的部分是人類主唱與和音,那依然有資格獲得表演獎。」梅森也討論保羅麥卡尼這個案例。「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,當我們談到保羅麥卡尼和這張披頭四唱片,假設有三位披頭四成員唱歌,另一個聲音經由AI進行聲音增強,那仍然算是一場有人類參與的現場表演,況且披頭四成員的貢獻也超過了最低限度,因此是符合資格的。」

對於害怕被時代淘汰的音樂人而言,科技從來就不是音樂的敵人。從真空管讓「插電」發生、電晶體電路設計改變樂器音色、再到合成器和電腦在音樂製作上的革新,科技一直刺激著音樂人的想像力。老古板可不是誇獎。看看Liam Gallagher本人對AI Oasis的AISIS音樂表示好評,還有Grimes鼓勵人們使用AI生成她的聲音創作歌曲(只需分一半版稅給她),如今葛萊美獎對AI採取「最低限度的限制」,顯然音樂產業希望能夠揮別各種復古,藉著AI開創新時代的音樂曲風也說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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